(原标题:《晶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刊行证券与上市相关笼罩和档案责罚责任轨制》)
晶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刊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笼罩及档案责罚轨制
第一条 为保险国度经济安全,保护公司在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境外刊行上市行为中的信息安全,法子公司及各证券管事机构在境外刊行上市行为中的档案责罚,根据相关法律、法例、规章和法子性文献以及《公司划定》,制定本轨制。
第二条 本轨制所称“境外刊行上市行为”,是指公司在中国境内除外的国度和地区刊行证券及上市。本轨制适用于公司境外刊行上市行为的全经过,包括准备阶段、苦求阶段、备案阶段、审核阶段及上市阶段等。
第三条 本轨制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偏持子公司)以及公司为境外刊行证券及上市所遴聘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刊行证券及上市经过中,公司及证券管事机构应当严格投诚中国相关法律、法例、法子性文献及境外联系证券交游所上市功令的规章和要求,增强笼罩和档案责罚的法律清爽,建筑健全笼罩和档案责任轨制,遴聘必要措施落实笼罩和档案责罚职守,不得表现国度高明和国度机关责任高明,不得挫伤国度和各人利益。
第五条 公司向联系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元和个东说念主提供、公开露馅触及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的,应当照章报有审批权限的掌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笼罩行政责罚部门备案方可根据前述部门的批准或要求对外提供好像公开露馅。
第六条 公司对所提供好像公开露馅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是否属于国度高明不解确好像有争议的,应当照章报联系笼罩行政责罚部门笃定;对是否属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不解确好像有争议的,应当报联系业务掌握部门笃定。经笼罩行政责罚部门、行业掌握部门笃定不属于触及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的,公司可径行向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好像公开露馅;如笼罩行政责罚部门或行业掌握部门笃定触及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的,公司应按本轨制第五条文章履行批准身手后从头提供好像公开露馅。触及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未经有审批权限的掌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笼罩行政责罚部门备案,公司一律不得向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好像公开露馅。
第七条 公司向联系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元和个东说念主提供、公开露馅其他表现后会对国度安全好像各人利益变成不利影响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度联系规章,严格履行相应身手。
第八条 公司在境外刊行和上市经过中,向证券公司、各证券管事机构提供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时,应当按照国度相关笼罩规章处理相关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并就扩充本轨制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情况向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提供书面证实。公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妥善保存上述书面证实以备查。
第九条 经公司履行相应身手后,向联系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等提供触及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好像其他表现后对国度安全好像各人利益变成不利影响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的,两边应当依照《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守国度高明法》等法律法例及本轨制,坚硬笼罩契约,明确联系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等承担的笼罩义务和职守。公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投诚中国笼罩及档案责罚的要求,妥善防守其取得的上述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存储、处理、传输上述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的信息系统、信息开采应当相宜国度联系规章。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向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等单元和个东说念主提供、公开露馅上述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的,应当按照本轨制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联系规章履行相应身手。
第十条 公司在与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就公司境外刊行和上市事项坚硬管事契约时,应当依照《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守国度高明法》等联系法律、法例、法子性文献的规章和要求,对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承担笼罩义务的范围等事项照章作出明确的商定。公司与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已坚硬的管事契约中或笼罩契约中对于适用法律以及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承担笼罩义务的商定条目与国度联系法律、法例、法子性文献的规章不符的,公司应当实时协商、修改管事契约或笼罩契约中的相关商定。
第十一条 公司发现国度高明、国度机关责任高明好像其他表现后会对国度安全好像各人利益变成不利影响的文献、贵寓和其他物品照旧表现好像可能表现的,应当立即遴聘救援措施并实时向联系机关、单元敷陈。机关、单元接到敷陈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实时向笼罩行政责罚等部门敷陈。
第十二条 公司向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元和个东说念主提供管帐档案或管帐档案复制件的,应当按照国度联系规章履行相应身手。在公司境外刊行和上市经过中,公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在中国境内形成的责任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确需要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度联系规章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在公司境外刊行和上市经过中,境外证券监督责罚机构及联系掌握部门建议就境内企业境外刊行和上市相关行为对公司以及为公司境外刊行和上市提供相应管事的境内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进行查验或走访取证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结合机制进行,中国证券监督责罚委员会或联系掌握部门依据双多边结合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在配合境外证券监督责罚机构或境外联系掌握部门查验、走访或为配合查验、走访而提供文献、贵寓前,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责罚委员会或联系掌握部门得意。
第十四条 公司应依期对触及国度高明、国度安全好像各人利益的笼罩和档案责罚的联系事项进行自查,并可视情况要求对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扩充本轨制的情况进行查验,各证券公司、证券管事机构应当给以配合。前款所称查验,包括现场查验和非现场查验。
第十五条 公司在自查及查验经过中,如发现任何单元、东说念主员、组织有违背本轨制的步履,应当视情节轻重建议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月旦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查验经过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责任的发扬及实施情况。对于经公司要求仍拒却整改的单元、东说念主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联系掌握部门敷陈。
第十六条 在公司境外刊行和上市经过中,任何单元、东说念主员、组织违背《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守国度高明法》《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联系法律、法例、法子性文献的,由政府联系部门照章根究法律职守;涉嫌作歹的,移送司法机关照章根究责罚。
第十七条 本轨制未尽事宜,依据国度联系法律、法例、法子性文献、公司股票或全球存托凭据上市地监管功令及《公司划定》的规章扩充。
第十八条 本轨制由公司董事会厚爱制定、讲授和校正。
第十九条 本轨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效,修改时亦同。
晶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8日